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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心四路、五路环路玻璃钢管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6:00:00    阅读:4775

根据三明市中心四路、五路环路安装工程要求,现就该项目所需玻璃钢管进行招标采购,具体规格、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玻璃钢管

DN150*5

 

1976

 

 

 

2

玻璃钢管

DN150*8

 

432

 

 

 

3

管枕

配件

 

2400

 

 

 

合计(大写)

 


备注:

1、以上货物设定最高控制总价(最高控制价:87256元),超过控制价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以总价为准,总价与单价不符的,以总价调整单价。采用总价最低法确定中标单位。

3、以上货物价格为固定单价,货物的实际数量以买受方实际需求为准,货物价格包括产品制造、运输、装卸、抽样检测费、损耗、售后服务、税收(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所得的总价开票以及相关规定须交纳的其它费用等。(不含安装费)

4、交货日期:买方根据施工进度实际要求,以电子邮件通知或者书面签收为准,邮件发出成功或者书面签收当日即为送达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足额提供货物

5、验收标准及方法: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双方按照到货的批次双方共同见证下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或采购人有权在不告知出卖方情况下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测取样及次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6、货到指定工地现场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次月付货款总价的95%,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次月支付合同总价5%。

7、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

8、送货地点:三明市中心四路、五路环路工地现场。

9、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

10、此招标采购表(SMCT-WZ-20171201)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在2017年12月  19日上午9:00之前以转账或现金形式转入发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返还),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以原缴交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未交保证金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2、在评标期间,若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现场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3、以上报价请于 12月  19日 9 点30分之前盖章密封件送至三明城投集团物资贸易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三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单必须按以上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上必须要有报价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该报价单内的要求进行修改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人:三明城投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三层

开户名:三明城投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 号:598900035710202    联系人:邱光清 电话(手机):18906988223

三明城投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