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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新城广场项目工程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4:52:00    阅读:47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广场项目已由沙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金港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城广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3867㎡,总建筑面积约33490.2㎡,其中酒店建筑面积约18910,商业建筑面积约9730㎡,建筑密度≤30.06%;绿地率≥20%;容积率<1.2  。新建2栋商业楼,1栋酒店,地下室为一层,采用桩筏基础旋挖钻孔灌注桩:详见图纸、地勘等资料

2.3.招标内容及:桩基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高应变法检查、边坡支护锚杆验收试验)等为满足项目需要所进行的一切检测服务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486万元

新城广场桩基检测报价表

检测方法

检测数量()

检测数量小计

单价

金额(元)

总计(元)

备注

低应变

62

62

30/

1860

34860

 

高应变

5

5

3000/

15000

 

锚杆试验

1200

12

2500/

18000

 


1、以上各项费用含税、含各项检测及配合所有费用,不再另行签证;

2、检测费总额以实际检测工作量计算,静载检测数量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规定的各受检桩所需的反力进行合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 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检测项目范围包含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等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书。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人员中应具备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基桩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上岗证人员不少于1人(除项目负责人外),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4、投标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投标人根据最高控制价进行报价(各项检测的单项报价需列出)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控制价为废标。投标报价包含各项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设备进出场费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2  19日下午150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工程费用支付:

 项目工程实验结束后并出具完整的检测资料后,支付合同款的90%,其余部分待基础验收合格后十五日支付。各项检测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检测费。

7、其他约定:

现场具备三通一平等检测条件,中标人需在依据招标人施工进度安排检测时间及进度,如不接受招标人现场安排,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违约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三层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65092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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