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招投标

丹蓉大厦装饰装修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16:15:00    阅读:4913

    丹蓉大厦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保质量、保安全、控成本的要求,为做好该项目施工管理各项工作,现就该项目选择施工项目团队进行内部比选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以下简称业主)

1.2建设地点:梅列区爱心大厦旁

1.3工程建设规模:约1200 万元

1.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约为3个月。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6本次比选范围:

1.6.1土建结构面起的装饰装修,含室外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1.6.2内外墙砌筑粉刷分项工程由原班组施工完成;铝合金门窗及楼梯栏杆分项工程由原班组施工完工;水电及消防分项工程由原班组施工至完工(含二装);防水分项工程由原班组施工至竣工验收(含二装);外架、人货梯、起重设备按原合同继续使用;

1.6.3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除1.6.2项内容外所有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为准及预算清单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及比选办法

2.1基本要求:

2.1.1 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项目团队)必须入选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名录库》且按“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评选及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办理人员报备的项目团队。

2.1.2 比选申请人必须承诺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2.1.2.1 工程结算总造价扣除甲供材料总价后下浮  8   %。

2.1.2.2 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的基本要求。

2.2项目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比选:

2..2.1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2.2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2.2.3未按规定金额及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

2.2.4当建设单位的进度款不能及时支付时,项目团队没有资金能力保证工程继续施工的;

2.3 比选评审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候选人的评审办法

三、比选保证金

1、本施工项目的比选保证金金额为:  25 万元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4、比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   5989 0008 8310 808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5、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选人在比选后7天内或当天(现金)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人不履行承诺,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  2017  年  03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比选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前,递交地点: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

5.2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将购买比选文件的回执单一并提交。

六、联系方式

比选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楼,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7992851  传真: 0598-7992850  ;联系人:  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