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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市委大院公共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16:14:00    阅读:5059

    市委大院公共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保质量、保安全、控成本的要求,为做好该项目施工管理各项工作,现就该项目选择施工项目团队进行内部比选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1.2建设地点:市委大院

1.3工程建设规模:约20万元

1.4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本次比选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及市委要求其他零星项目。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及比选办法

2.1基本要求:

2.1.1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项目团队)必须入选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名录库》且按“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评选及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办理人员报备的项目团队。

2.2项目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比选:

2..2.1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2.2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2.2.3未按规定金额及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

2.2.4当建设单位的进度款不能及时支付时,项目团队没有资金能力保证工程继续施工的;

2.3 比选评审办法: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审办法

三、比选保证金

1、本施工项目的比选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4、比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   5989 0008 8310 808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5、未中标人在比选后7天内或当天(现金)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履行承诺,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比选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  15  时 30 分前,递交地点: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

5.2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将购买比选文件的回执单一并提交。

六、联系方式

比选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楼,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7992851   ;联系人:  陈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