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苑项目电梯维保单位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长兴苑项目电梯维保单位
2.比选人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兴路东侧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比选服务内容
主要对长兴苑项目10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具体详见附件1:电梯维保清单。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8600元(不含税)。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服务。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B级(含)以上。
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维修保养备案证明。
4.比选申请人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度电梯中选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
5.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4年9月5日15:3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98-8212788;
5.物业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3799083339;
6.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7.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3.本比选项目维保要求:
(1)中选人应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整改费用已包含在比选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另行支付。
(2)要求中选人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比选人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2小时内到达。否则比选人有权按200元/次进行维保费的扣罚,对于多次催促无法至现场应急维修的,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之前所有费用。
(3)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4)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比选人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比选人停止使用该设备。
(5)中选人实施修理及保养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作业,在电梯实施维修保养过程中,中选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的比选代理费2000元由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