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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小区广告位租赁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0:37:42    阅读:1891

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小区广告位租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小区广告位租赁

2.比选人名称: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白沙A4畔江花园、白沙安置房(春江居)、森邻人家、江滨广场、城投广场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白沙A4畔江花园、白沙安置房(春江居)、森邻人家、江滨广场、城投广场项目广告位租赁(电梯轿厢内画框广告、电梯门贴、入户单元宣传展板、地库车入口灯箱广告、电梯外液晶广告屏、园区灯箱广告)。

三、服务费用

1.本项目含税最低限价为68400元/年,税率为6%。

2.本次比选报价以上浮率(设定为K)形式填报。上浮率K值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2位。

3.各小区租赁费结算单价=对应租赁费含税最低限价×(1+K),各小区租赁费最低限价见附件1:广告位租赁清单一览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2.比选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至少1项小区广告位租赁类似业绩。

3.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根据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47915:3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759888098

5.监督部门: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不得填报多个上浮率K值,且填报的上浮率K值不得为负数,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计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计。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即上浮率K值由大到小排序),有效报价最高(即上浮率K值最大)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因法律法规变更、政府部门要求、相关规范调整、比选人进行改建或扩建、广告位被比选人集团公司或其关联的地产公司征用、业委会成立并收回广告位租赁权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将根据实际租赁时间进行计算。

3.中选结果需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因业主表示不同意承租,比选人可中止合同签订。

4.相关广告位、牌及设备的投资制作与建设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同时,产生的水电费用也由中选单位承担。

5.原承租单位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遵循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实行按年缴纳。

6.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行: 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号: 181040100100099075

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后28日后无息退还。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