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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客房易耗品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9:55    阅读:3982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名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二)比选项目名称:福州三明大厦客房易耗品比选项目;

(三)比选项目地址:福州鼓楼区华林路65号

二、最高控制价

单项最高控制价详见《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客房易耗品标配清单参数及要求》各明细控制价,每套易耗品共24项。

三、比选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二)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同时投标人应为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投标人需有星级酒店服务经验(附佐证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一)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栏上公开公示。

(二)公告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6:00(项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福州三明大厦)。

五、比选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愿参加比选的比选人请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6:00当面提交比选申请书,并提交投标保证金0.5万元,未提交申请及保证金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提交保证金方式:以密封现金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招标人规定的中标货物交付《工期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合同要点

(一)中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成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招标人不予支付本合同预付款项。

(二)款项支付:中标方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完合同内容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单次款项。

(三)工期要求: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签订合同,合同工期为25日历天,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将中标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若延误工期按1000元/天处违约金,违约金从投标人中标价款中直接扣除。

(四)产品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安装的物品质量不得低于招标人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如若质量不符,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货并赔偿损失解除双方合同。

(五)验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应符合《国家产品检验检疫质量标准及要求》和酒店日用品质量标准。提供相应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书及产品质量认证书,产品整体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六)投标人供货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液体质量不低于6000元/每吨。

(七)投标人中标后,合同签订一年,如质量、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可续签合同。

七、比选及评标办法

比选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6时,在福州三明大厦(福州华林路65号)4楼会议室。

评选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6时。提交地点为福州三明大厦(福州鼓楼区华林路65号)4楼会议室。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企业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报名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13705007863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59439030

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书、星级酒店服务经验佐证材料、自主品牌的注册商标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文件




                                         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