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地块苗木移植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邀请注册地在三明市(含各区、县)的单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活动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主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及要求
1比选人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地块苗木移植;
3.项目地址: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地块;
4.比选范围及内容: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项目北侧商业广场江滨路出入口需移植4株香樟、3株紫薇、地被约20m²至三明市园林中心指定的地点并成活养护一年;
5.服务周期:3天。
6.具体要求:中选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开始移植工作,移植至指定地点的苗木需成活养护1年。
二、本项目委托服务事项
苗木移植。
三、服务取费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2663.37元(不含增值税)。
此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增值税税金按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四、参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有园林绿化施工或类似范围,且满足三明市园林中心的相关规定。
2、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材料。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00;
3.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208室;
4.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650938652;
5.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6.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请参选单位代表携带比选申请材料(应密封完好)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2楼2208室签到,由比选人代表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未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报价表》和《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单位、比选项目、比选事项、申请报名日期(应在报名时间内)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及《比选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
4.比选方式。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
(1)比选流程。若至报名截止时间,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单位时,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有多家单位时,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报价者确定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确定为第三中选候选人。若报价有相同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球号(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随机抽取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天。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5.签订合同。中选的单位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 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七、其他事宜
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比选人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