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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广场(西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17:35:00    阅读:4677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将对城投广场(西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的比选,具体事项如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城投广场(西区)

②、建设单位:福建沈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址:梅列区东乾路与列东街交叉口。

④、主要比选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⑤、要求:本次服务费用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总费用,中选单位应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环保局批复。

二、项目最高控制价(表):

比选项目

最高控制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1.5

以上最高控制价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总费用,此价包括报告环评报告表批复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对应价格,否则废标。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后,提供全部代理资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具备合格有效的资质。

2.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中标的编制单位应在30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我司签订协议,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月8日17时。

五、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8  年 1   9 日上午 10:00分;

2.地点: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交通银行3楼)

3.监督部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造价部、法律事务部、项目部、纪检监察部门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程序

1.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未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或迟到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名单。

4.拆封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的比选资料并公布最低报价为中选机构。

5.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确定另一家候选中介机构为中标中介机构,或从原参加第二轮的中介机构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标中介机构。

七、其他事宜

中选的中介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5986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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