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陈墩安置房施工变工程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陈墩安置房施工变工程;
3.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
4.拟建工程投资额:造价33.8209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利旧安装630kvA美式箱变1台、利旧改造安装欧式箱变630kvA 1台、接地网2套、标准化2套、敷设高压电缆YJV22-3*95共485米及电缆终端4套;建筑部分:浇筑箱变基础2座、排管N1-2共35米、砌筑井1.47*0.72*1.1工作井,1座。具体内容见施工图,工程量见预算书中工程量清单。
6.工期:35天。
二、比选内容
√施工变工程
三、最高限价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33 万元(含税),参选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四、参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参选单位或参选单位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选单位不得委托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人员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
5.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在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材料。
6.本比选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文件,请参选单位联系比选代理机构获取。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2年12月2日下午15:00;
2.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12室);
3.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5.监督部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6.电话:0598-8285496。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请参选单位代表携带比选申请材料(应密封完好)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12室签到,由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未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报价表》和《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单位、比选项目、比选事项、申请报名日期(应在报名时间内)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及《比选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评选委员会审核资格条件。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比选公告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
4.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
(1)比选流程。若至比选活动截止时间,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单位时,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有多家单位时,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报价者确定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确定为第三中选候选人。若报价有相同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排序。
(2)公示结果。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上公示比选结果。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5.签订合同。中选通知书由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中选的单位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 比选人 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7.评选委员会。本项目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的人数为3人。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2.本项目比选代理费3500元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
3.因中选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逾期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4.两台利旧箱变(高压部份及低压部份)需改造修复达到使用要求并通过检测,修复费及检测费由中选单位承担。
5.两台利旧箱变从城投金澜湾吊装到指定地点,施工时使用原有道路电缆管沟,通电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等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通电后设备移交总承包人。
6.青苗赔偿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7.本项目两台利旧箱变及线路质量保证期(主体项目竣工且设备准备拆除之日止)。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出现故障(不含人为损坏),中选单位应自负费用提供免保期服务,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以上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予另行签证。参选单位应综合考量后报价。
8.工程进度款支付
8.1 通电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款85 %(付款前需提交竣工图纸及开、竣工报告等报审资料和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8. 2 移交总承包单位后,付至合同总价款97 %(付款前需提交移交单和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8. 3质保期满后、付至合同总价款100 %(付款前需提交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9.签订合同前需以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10%,工程移交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比选材料
比选人: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