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三期项目土壤氡检测比选
3、比选项目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台江新区太阳岛地块
二、比选项目内容
建设用地面积21815.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340平方米,其中住宅55600平方米,商业2440平方米,住宅总户数542户
三、取费标准
按项目用地面积,以1.2元/m²的单价计算总价。最高控制价2.60万元包干(含一切费用)。
四、检测期限
检测工期 10天。
五、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由省质监局及以上部门评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检测范围涵盖土壤氡检测内容;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
按最低价中标法,若价格相同情况下采用现场摸球。
七、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经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八、付款方式
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九、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日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8楼)获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活动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十、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1年3月1日下午15:30;
2、地点: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8楼)
3、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8楼
电话: 15392303808
联系人:万菁
十二、其他
1、参与比选人的报价应包含报告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中标方投报的报告费包干,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3、中标人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三、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5时30分,申请单位代表携带比选申请材料(应密封完好)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8楼开标室签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核验有效的书面申请,及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示身份证原件)。到探勘现场和比选现场的与会人员请自觉配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合格者方准进入比选现场和探勘现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未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核验,或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一、投 标 函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比选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为此我单位郑重承诺:
1、我单位愿以 元的包干价承接该项目土壤氡检测任务。
2、我单位愿意遵守比选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比选文件规定的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完工。
3、我单位对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完全责任。
4、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3 日历天。
5、我方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不修改投标文件。
6、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7、我单位自行承担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电: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方 (盖章)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三期项目土壤氡检测比选
项目编号:
备注:
1、单位资质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序号 项目 投标内容
一 控制价
最高控制价2.60万元包干(含一切费用)。
二 投标报价 报价为 元/m²(含一切费用)。
三 检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完工。
四 承诺质量
投 标 方 (盖章)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表》和《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单位、比选项目、比选事项、申请日期等内容与公告内容不符的,及《比选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评委会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
4、比选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中,按以下办法确定中选排序:
(1)中选办法。现场拆封报价表,报价最低的申请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
注:以报价最低的申请单位为中选单位;若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2)公示结果。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比选结果。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
至比选开始时间止,如提交比选材料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比选申请单位,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至比选开始时间止,如无比选申请单位提交比选材料或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本次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并完善项目比选条件,重新组织比选。
5、签订合同。中选的申请单位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