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西江滨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占地面积260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915.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15.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为建住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西江滨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具体以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为准;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基坑深度最深深度9.8米,土方开挖部分均按三类土包干计算,其他类别及孤石等均按三类土计算,结算按现场实际发生计取,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可承担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本工程开挖深度为9.8m。故企业资质及等级确定为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基坑深度3~8m属于中型工程;本项目基坑最深深度为9.8 m,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工程,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二 级;;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终招标控制价以财审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房屋建筑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2 日 08:30:00至2021年02月26 日17:30:00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栋2单元101室)处进行报名并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小庄,15359939999 (支持邮寄,费用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8:30:00至2021年03月04日 15: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3月04日 15:00:00,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现场参加投标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兴六路城发集团20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smcfjt.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城发集团20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759887717,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7层(兴化大厦)
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05032672,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梅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政府大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8-75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