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比选单位名称:三明城投集团将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碧水庄园项目土地增值税退税代理服务。
3、项目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滨河北路72号。
4、比选项目的内容规模: 按退税金额的比例 。
5、质量要求:通过税务部门审核,出具退税结论通知书。
6、主要比选内容:对碧水庄园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退税。
二、项目服务商资格要求:
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提供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下载)(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5、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6、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为A级税务师事务所。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8、服务团队成员需要出具福建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证明,证明所有成员均在协会报备过,进点人员需现场核实。
9、严禁中标单位将该业务转包,进点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工作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
三、比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
按退税金额的比例报价,最高控制价为退税金额比例10%,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退税比例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报价要求
1)、服务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代理服务费、交通费),即总价包干,对各种费用应考虑齐全(包括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报价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3、报价的错误修订
1)服务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表格式写明比例计算的价格。
2)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
四、结算方式:
总价包干,结算不调整。支付方式:提交税务部门审核支付服务费5万元,审核后出具退税结论通知书支付服务费比例80%,应退税款退到公司账户时支付剩余服务费。
五、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投标价格必须低于最高控制总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5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08月28日下午3: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地点:城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4、投标单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到场并提交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本次招标以资质通过评审合格的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60567655。)
三明城投集团将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