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福州三明大厦部分灯具采购
(3)、比选项目地址: 福州鼓楼区华林路65号;
二、投标最高控制价: 13 万元人民币。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规格:见后附:《福州三明大厦灯具报价参数清单》
三、比选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企业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企业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工期要求
(1)、 供货总工期为22个日历天(具体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1)、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栏上公开公示。
(2)、公告时间:2020年 5 月 25日至2020年 5 月 29 日上午,(项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三明大厦)。
六、比选报名方式
(1)、凡愿意参加比选的比选人请于 2020年 5 月 25日至 2020年5 月 29日上午12时之前向比选人报名。于 5月 29日下午15:00提交申请,提交投标保证金 0.3 万元,未提交申请及保证金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2)、提交保证金提交方式:以密封现金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凡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下午15:00以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报价文件送至 福州三明大厦16层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下午15:00;
八、付款方式
(1)、中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成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支付本合同价款30%预付款项。
(2)、中标方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完合同内容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7%款项。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九、验收与质量
(1)、产品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安装的物品质量不得低于招标人招标文件内质量要求,如若质量不符,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货并赔偿损失解除双方合同。
(2)、验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和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执行。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所有货物的材料(辅材)、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及所有灯具光源(光源品牌:雷士、飞利浦、欧普、三雄)等一切费用。
(4)、施工中,投标人在保证设计要求前提下提供其它造型的等价灯具供招标人、设计选择,经招标人、设计同意后方可做出局部方案调整。
十、评标办法
采用的评选中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和投标人的报价未按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中标的,按废标处理。
十一、投标须知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各投标人到福州三明大厦开标现场的与会人员请自觉配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并需测量体温,合格者方准进入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
联系人:张河栲 联系电话:13559439030
陈斌 联系电话:13696860826
附件:法定代表授权书、报价一览表、福州三明大厦灯具报价参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