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开展供应商的开发、监督、评估、管理工作,优化企业的供应商队伍,达到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三明城投集团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供应商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职能分工,授权三明城投集团物资贸易公司和园林绿化公司负责物资、苗木采购和相关服务制度的实施、评价、修改和解释,集团各部室、各项目部(各子公司)应给予配合;
二是建立供应商名录库。由集团物资贸易公司、园林绿化公司分别根据业务范畴负责组织收集供应商信息,并根据入选条件报经集团审核与选定,符合条件的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三是开展对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每年3月份组织一次对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主要是通过对供应商的实际供货情况及其信用记录,从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几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估。经考核和评估后,按各类别供应商总量进行排名,分为A、B、C三级供应商,享受区别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