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和单位
比选项目: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生鲜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比选
比选单位: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比选内容
1.项目地点: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含旗下酒店)
2.服务内容: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含旗下酒店)的食材定点采购与配送,种类包括:(1)粮油米面类(2)调味品、干杂类(3)猪肉类(4)蔬菜类(5)水果类(6)水产品类(7)牛羊肉类(8)冻品类(9)禽肉类(10)配送类(禽蛋、小吃特产、日用百货等)等餐厅所必备的生鲜食材。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如有调整另行商议)。
4.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合格标准;
(2)满足采购人功能使用需要。
4.工作要求
(1)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生鲜食品的卫生安全,确保新鲜、规格及数量准确,不短斤少两。若当日食材验收发现不新鲜、不合格,供应商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进行更换,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2)采购货品的交货时间以采购人指定的交货时间为准,供应商送货上门,若因送货不及时造成餐厅无法正常供餐,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3)供应商指定专人按照下达采购品种及数量进行对接,货品数量及价格需确认签字,如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提供的品种供货,应提前告知采购人进行协调解决;
5.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根据投标人实际销售品类罗列报价;
(2)送货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送到采购人酒店内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及保费;
(3)保证招标人使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从业人员资格:送货及配货人员(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具有配送专用车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参加单位在本项目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至三明城发大厦1310室确认参选资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到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3.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4.比选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
账号:5472 0188 0000 24050
开户行:光大银行三明分行
5.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对公(非现金)形式向比选单位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到账凭证必须注明“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供应商比选并标注比选的具体品类”放入比选文件内。若比选时发现比选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未按要求附上凭证,视为未提供比选保证金,其报价无效。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且公示无异议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比选评分办法
1.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评审分数:满分100分。
3.中选资格:单项食材品类总得分前三名为该项目供应商。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1)粮油米面类(2)调味品、干杂类比选
2024年12月23日(3)猪肉类(4)蔬菜类
2024年12月24日(5)水果类(6)水产品类
2024年12月24日(7)牛羊肉类(8)冻品类
2024年12月24日(9)禽肉类(10)配送类(禽蛋、小吃特产、日用百货等)
2.地点:三明市城发大厦13楼1306室
八、联系方式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0598-8288922唐女士 13616951659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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