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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第三方售电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16:45:49    阅读:349

本比选项目为三明明城酒店公司第三方售电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扩大电力市场用户范围做好2021年直接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福建省对现有的用电体制进行改革,允许用电单位按照准入条件采用第三方售电模式,计划对我明城酒店进行试点。

   1.2采购内容:第三方售电服务,预算48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同期2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 480万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

   2.1.2参选人须符合福建省售电准入条件(在福建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认证并通过公示期),具有售电服务资质。

   2.1.3参选人近三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参选人近三年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均大于2000万元。

   2.1.4参选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参选人在与明城酒店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产品在三明明城酒店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须将下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邮箱。

   (1)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标书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底单备注“第三方售电标书款”)。

   (5)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

   (6)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

   3.3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方。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 30分。

   4.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3楼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方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比选及评标办法:采用归用户分成比例最高者为中标法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605986331